00小说网 > 其他类型 > 从黄飞鸿开始横推诸天 > 第七章 龙门山有雨,猛龙闯过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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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龙门一带曾是西北战略要冲之地,水草丰茂,绿洲遍布,后来气候变动,常年干旱,降雨稀少,不易人居,才逐渐荒废下来。

    除了龙门卫管辖的驿站,方圆五十里只剩下一家客栈,是出塞唯一投宿过夜的地方。

    大漠多变难测,时有沙暴来袭,无论是成群结队的商旅,还是刀口舔血的道上客,都得掐准时辰落脚,选个好时候歇息,不求多么舒心,胜在有个安全的一席之地。

    当然,所谓的安全也仅是对部分人而言。若是跑单帮的,点子不够硬的,无疑是自己半只脚踏进死地。

    至于“龙门”二字,据说是由两块石碑得名。在大白高国故都“黑水城”遗址那块,出土过两面石碑,刻写有失传已久的西夏文,历经风沙打磨侵蚀,模糊不清,只能辨认出龙门飞甲几个字。

    初春时节,草原冰雪方消,牲口的肥膘都耗在冬季,身子瘦得可怜,瓦剌部族没有交换物拿得出手,自然不会有人会出关做买卖。

    这本是龙门客栈闲季,通常好几天都见不到一個来客,如今大门外的马棚,却满满当当挤了数十匹良马、骆驼。

    许是夜色深了,大堂里的食客并不多,坐成泾渭分明的三波,散在各自角落,气氛里火药味正浓。

    人数最多的是一伙鞑靼人,肤色黝黑,脸画图腾,身上带足家伙,都是些刀斧样式的兵器。

    自打瓦剌太师击败太上皇,草原人就成了边关内外惹不起的存在,只要不是大队兵马过境,守关将领基本任由来去,就怕惹出什么乱子,官位不保也就罢了,脑袋也留不在脖子上。

    这群鞑靼人个个凶神恶煞,一看就不是什么善类。

    靠近大门的地方,坐了一男一女,两名江湖客。

    带把那个乍看像是个穷书生,穿着素白长衫,面巾遮脸,有些呆气,实为专门贩卖道上消息的中人,江湖人称“风里刀”。

    与他搭伙的女人,更是来头不小,乃是跑西北营生的“鹰帮”之主顾少棠,手底养了数百刀客。

    他们隐隐拢了个圈,围住最中央的另一个人。

    一个女人。

    一个风情万种,如花娇艳,眉眼妩媚的女人。

    龙门客栈掌柜,金镶玉。

    鞑靼人里最大那个壮汉,用瓮声瓮气的汉话冲她喝道:“我家女主人说,地里藏有宝贝的事情,除了这椿买卖的人马外,不会有外人知道。

    偏偏约定的时间还有三年,金掌柜就召集弟兄们汇合,直接撞上了那么多官兵,朔阳怪梁材、平顶山黄冈、二财、辛平三兄弟都折了进去,顾帮主那边也赔了不少人马.......

    我们之中,只有一个人跟朝廷打得火热,怎么也得好好解释吧。”

    “呸,我去你妈的,解释你祖宗。”

    金镶玉吐了口唾沫,尽显泼辣本色:“叫你们过来,是天象发生异变,黑沙暴有提前的征兆,鬼晓得会被京城动乱扫到台风尾,姑奶奶自己的伙计都死了大半.......风里刀,你来说。”

    龙门客栈开在这个宝地,生意做得风生水起,自然得有靠山和依仗,与掌柜的恋奸情热的龙门关千户就是其中一个。

    鞑靼人话里话外的意思,就是暗指金镶玉背弃道义,卖了大伙,气得她直接破口开骂。

    “这事儿怪不了金掌柜,谁想到太上皇都坐冷板凳好几年了,还能发动宫变,夺回皇位,杀了于少保,都是正月的事情了。”

    鞑靼人在关外比较闭塞,风里刀却是消息灵通,知道这事儿怪不得金镶玉。

    朝中格局生变,上上下下不知多少官员百姓受了牵连,厂卫跟疯了一样见人就攀咬污蔑,敲诈勒索自不必提,被斩草除根的又何止于少保嫡系?

    “你们明朝的皇帝当初跟草原西边的瓦剌人打仗,直接被抓了回去,是这个于少保坚持打下去,立了另一个王爷当皇帝,才有机会回来。”

    鞑靼人内部叽里咕噜讨论了一阵,壮汉又说道:“早知如此,他还不如投降了呢。”

    “哈刚童嘎,你们不懂就别乱说话。”

    公道自在人心,风里刀也是读过书的,懒得跟蛮夷一般见识,说回正题:“当务之急,是怎么取得宝藏,不管于家剩下的那些人也好,还是朝廷官兵,回头经过这儿,都会是大麻烦。”

    能躲开闯过厂卫的围剿,活着来到龙门客栈,他们要么是身怀绝技,要么是功力精深,好几个都臻至小周天,可真要明刀明枪干仗还是有点悬。

    顾少棠一拍他脑门,言语肆无忌惮,“管他什么朝廷官兵,挡咱们财路的全部给他咔嚓,错过了六十年一次的风暴,那就得等下辈子。”

    龙门这一带,在三百年前,是大白高国的定都之地。蒙古人发兵将黑水城包围了一年,整座孤城只剩下一百零八位战士,通过巧夺天工的机关节节抵抗。

    他们临死之前,把孩子、女人跟黄金全部封死在皇宫里,又不知用了什么手段,竟在集体殉国之后,用风沙将黑水城一夜淹没。

    直到每隔六十年,才会有黑沙暴将整片沙漠彻底吹开,埋在地下的皇宫就会破沙而出。

    那一拍用的力气挺大,疼得风里刀直呲牙,他的先天一气没贯通到脑袋呢。

    他回瞪了一眼。“说得轻巧,咱们剩下的人,真遇到世间绝顶,跑都跑不掉,何况还有那么多官兵。”

    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,这趟买卖风险高是高,收获同样大到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就算是东厂督主当面,也要做过一场再说,怕的是白白拼命,付出没有价值。

    顾少棠双手叉腰,“不能力敌,还不能智取么,他们人再多,功夫再厉害,还能大得过老天爷?”

    那名叫哈刚童嘎的壮汉回过神,也琢磨出意思,“伱是说,利用黑沙暴?”

    顾少棠笑道:“黑沙暴一起,方圆百里都会被风沙淹没,哪怕是练就周天炁,参透人相的世间绝顶,勉强能扛过惶惶天威,也不足为惧。”

    “那咱们怎么办,万一沙暴没来,人就先跟我们撞上.....”

    “笨啊,当然是找个地方躲着。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几人有意无意,把目光投向女掌柜,令金镶玉不禁冷笑。

    她早就看出来了,他们是看上自己掌握的秘道,才会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,不停出言挤兑。

    可宝藏这种东西,怎么分都嫌人太多,真要现在交出秘道位置,恐怕接下来就是火拼,第一个出局就是自己。

    “热,热死人了。”金镶玉用手一拍,桌子一抖,震得碗筷茶杯飞起两尺高,又摔回原地,位置没有丝毫改变,“刁不遇,你嘛呢!”

    倒不是摔杯为号,三百刀斧手一拥而上。

    且不说前两天有不长眼的番子来找麻烦,经过一阵厮杀,客栈里死得只剩她和一个后厨伙计,根本没那么多号人,就算是有,现在翻脸也不值当。

    “来,来了。”

    灶房里走出个裹头汉子,粗布衣裳,脸色黝黑,还留有西北特色的晒伤疤痕。他说着不流利汉话,有些笨手笨脚地,将一只烤全羊端到桌上:“羊好咧,怎么分?”

    经过三个小时烤制,这只肥羊外表添上一抹诱人的焦黄色,一看就知道是外酥里嫩的绝佳口感。

    香料下得很足,彻底灭去膻腥,油脂被余热逼出滴落,一如被勾起馋虫的食客,咽下喉咙的口水。

    慢慢长夜若是无心睡眠,吃上那么一只烤全羊无疑是件快事,问题就在于,这里主客加起来三伙人,怎么分呢?

    “还要问吗,笨得像头猪一样。”金镶玉双手叉腰,气鼓鼓喝道:“肉一人一半,羊头留着,咱自个儿下酒。”

    刁不遇应了一声,挥出一团耀眼刀光,脑袋大小的尖刀,被他挥舞如电。

    羊头最先掉了下来,刀尖从腹腔顺进去,削落薄如蝉翼的肉片,从胸到褪转过一圈,再这么一拉,就剩下光溜溜的骨架

    整个过程用时短得不可思议,又有一股得心应手的美感,不过眨眼的功夫,整只烤全羊就被分割剥离完毕。

    没管旁观者惊疑不定的神情,金镶玉心里冷笑一声,抬腿又是一脚,踢中桌角背面。

    这一脚直归直,运的却是一股柔劲,荡得肉片纷纷洒洒,化作漫天柳叶,向两桌人的方向飘飞而去。

    哈刚童嘎面色一凛,铁盾上手,露了手水泼不进的功夫,每一片肉都紧紧贴在盾壁;顾少棠连兵器都没动,双臂快得晃出残影,也接了个稳稳当当。

    几人心知肚明,金镶玉这是在显耀本事,证明她拥有当头儿,主持分肉的资格。

    相思柳叶刀果然非同凡响,灶房出来厨子更是可怖,运刀如神,神乎其神,已经达到庖丁解牛的境界。

    那等力量、速度与控制力,实在惊人,非得双臂完成炼气化炁才能办到,就是不知他离完整周天炁差了多少.....

    金镶玉见起到威慑效果,正准备趁热打铁,再说几句。

    这时候,门外响起了拍门声。

    啪啪声响并不算重,传进在场众人耳朵里,就好像有柄大锤砸中心脏,无不脸色大变,瞳孔缩成针眼。

    他们在道上都是一号人物,耳力极佳,可敲门声出现之前,竟然完全没有听见脚步马蹄。

    对方究竟什么时候来的,又听到了多少东西,难道是从地里冒出来不成,还是什么幽灵鬼怪?又或者.....真正的高高手?

    金镶玉犹豫了下,喊道:“谁啊?”

    大堂安静一瞬,又热闹起来,鞑靼人们开始划拳喝酒,风里刀与顾少棠举起筷子,对古董羹大快朵颐,把烤好的羊肉涮进锅里。

    “路过宝地,投宿一宿。”

    回话的嗓音很轻,但很有磁性,听上去年纪不大。

    金镶玉使了个眼色,上前拉开门栓,连同风沙撞进来的,果真是个少年郎。

    他大概十八岁上下,身姿高挺,面容英俊,背后负着双剑,衣物打扮不是中原塞外的常见款式,无论看向哪儿眼神都带着好奇,混杂着三分朝气,三分秀美,四分英气,唯独没有属于江湖人的味道。

    就是有点脏,头发乱糟糟的,应该好多天没有洗漱打理。

    金镶玉对上他的目光,眼神有些迷离,下意识作出判断——

    这人来自很远地方,走了不知多少里路,看似像是个剑客,手指连个老茧都没有,想来是那种对江湖有不切实际向往,第一次离家闯荡的少年人?

    可那样的话,刚才的敲门声又怎么解释,总不至于是他们几个聊得太投入,一时分心大意?

    理智与直觉之间的矛盾,令金镶玉决定,还是予以最高程度的重视。

    她露出一个营业式甜美笑容,用周到态度,把对方引入座位:“舟车劳顿,奔波辛苦,小店酒肉一应俱全,可要先吃点儿什么。”

    说到吃字的时候,金镶玉咬住重音,领口不经意撇开少许,露出小麦色的姣好皮肤,几滴汗珠随着呼吸起伏,滚进深不见底的丘壑。

    来人自是程舟,他不是好色之人,正饶有兴趣地欣赏美丽风景——桌椅板凳都有刀劈斧凿留下的痕迹,地面留着洗不去的血渍,说明常有人在这动手相杀。

    然后别过头去,道:“那就来一碗羊肉汤面吧。”

    他有注意到其他桌客人,手里筷子颜色与客栈提供的不同,但还是态度如常,不以为意。

    金镶玉掩嘴轻笑,摇着柳腰进了灶房,暗忖来的还是个雏儿。

    “花生干果奉送。”没一会,她就端上一个海碗与小碟,又问道:“八方风雨比不上龙门山的雨,怎么说?”

    程舟当然记得这句经典台词,不过没有接茬兴趣,随口敷衍,“这大热天的,哪来的雨啊。”

    切口对不上,不是道上人,江湖经验浅薄,估计蜡烛都没点过,金镶玉彻底放下心来,确定是自己多心,刚才不过疏忽分神罢了。

    她正往回走,琢磨怎么把这小子做成臊子,或者派在更好的用法。

    这时候,程舟鼻梁抽动,扒拉筷子,在碗里翻检两下,问道:“掌柜的,你这肉好像来路不正吧?”

    黑店里有很多规矩,用自己的筷子叫做一招仙,用客栈的筷子叫做食通天,后者只能吃到十香肉,也就是食通天的肉。

    他的语气轻描淡写,仿佛又带着某种魔力。

    整个大堂瞬间陷入死静,所有人都停住了。

    宛若数九寒冬,气氛冷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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