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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文/甘洄

    咕噜咕噜,冰冷的湖水灌满了车厢,也灌进了叶知秋的口鼻。

    最后一丝力气即将用尽,叶知秋有些遗憾地看了一眼自己被卡住的右腿,随后他放弃挣扎,转而用尽全力抬眼,看向那片离自己已经越来越远的湖面。

    没有人会来救他,叶知秋很清楚。

    环湖正在施工,鲜少有人经过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今天刚刚签了和齐鑫的离婚协议失魂落魄的话,他也不会阴差阳错驶到这条路上来。

    大概这是最后一次可以看到光了吧,叶知秋想……

    他一瞬不瞬地盯着湖面上被阳光染上了耀眼银芒的水波,连齐鑫那句在他脑海中响了一路的话都变得遥远而模糊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他累了,”餐桌上,齐鑫面无表情地对他说,“我想给他个家。”

    见叶知秋迟迟没有说话,他不再忍耐,“我们离婚吧。”

    现在,婚离了,所谓的“家里人”也早已断绝了关系……

    老天算是待他不薄,从出生到现在,他终于可以有机会好好做一次“自己。”

    自嘲地勾了勾唇角,叶知秋唇畔溢出一串细小的气泡来。

    过往短短三十年的人生,在这一刻好像凝成了一部微电影,分散在每一个气泡里。

    镜头飞速后拉,一帧帧一幕幕,全都是血淋淋的算计与伤害。

    你方唱罢我登场般,将他被人恶意操纵和算计的人生,再一次彻彻底底展现在眼前。

    湖面上那点光亮越来越远,越来越小,叶知秋再无力挣扎。

    眼睫如千斤重般缓缓垂落,他坠入了无边的黑暗中。

    .

    灯红酒绿,乐声震耳。

    七彩球灯随着音乐节奏转得飞快,照亮了舞池里正贴面热舞的男男女女们。

    用来点燃情绪的开场舞曲格外热烈,即便卡座离舞池并不近,也依然略显喧嚣了些。

    朦胧中,叶知秋只觉又热又吵。

    他烦躁地抬手扯了扯衣领,忽听有人正在旁边窃窃私语。

    “听说这次时装赛的亚军在法国非常有名,被时尚圈誉为近三十年来最有潜力的新人设计师,本来是抱着必胜信心参赛的,没想到被小秋给压了下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秋爷就是我秋爷,这冠军一拿,国内外各大品牌的OFFER跟着砸下来,以后至少可保衣食无忧了。”又一道声音说。

    “他什么时候衣食有忧过,咱们几个谁有他过得舒服?”第一道声音好笑道,“倒是你,年纪不大,想得不少。”

    “舒服?”第二道声音拔高了些,隐隐染上了怒气,“真舒服还能被人在宴会上那样议论?而且我查过,那还不是第一次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好像……

    自己十九岁获得国际时装大赛冠军,庆功宴那天,李少君和金宝宝两人在会所中的对话?

    叶知秋心头一跳,却不敢张开眼睛。

    怕一旦张开,这一切就会变成虚幻的泡沫,瞬间消散。

   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因为齐鑫的原因,他逐渐疏远了身边的朋友们。

    金宝宝和李少君两人在一起斗嘴,叽叽咕咕的样子,他更是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了。

    至于李少君口中别人对他的“议论”……

    则是庆功宴前几天,李少君到一场商业宴会中接他母亲时无意中听到的。

    具体内容叶知秋并不清楚,只知道,那些议论源自于他继母陶若晴状似无心的一两句话。

    叶知秋襁褓中失去生母,是由陶若晴一手带大的。

    虽是继母,可陶若晴对他一向宠溺,甚至远超自己亲生的两个孩子。

    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,作为“继母”,陶若晴几乎无可挑剔。

    自然而然地,叶知秋视她如亲生母亲,母子两人的关系,更是一向亲密。

    所以,知道这件事的第一反应,他也不过一笑置之。

    认为那不过是一场无伤大雅的意外,是陶若晴的无心之失。

    年少时的叶知秋,骄纵纨绔,却独独对家人十分爱护。

    也是这一天,因为李少君对陶若晴的“恶语中伤”,他毫不犹豫地将人从这场好友间的私密小聚中赶了出去。

    他可真是……

    叶知秋忽然想笑,可眼眶却不受控制地酸胀着疼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护着他的继母,护着他的兄弟,甚至于后来还护着齐鑫……

    可结果呢?

    他们却把他算计到鲜血淋漓,敲骨吸髓。

    反而是面前这两个人,曾经拼了命地想要把他从苦海中捞出来。

    叶知秋凝神,专注而贪婪地从众多杂音中捕捉着两人的声音。

    毕竟,这样宝贵的时光可能转瞬即逝,而这,或许已经是他最后一次可以听到他们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还想要听他们多说几句。

    即便那只是十年前的金宝宝和李少君,即便他们的声音还略显稚嫩。

    他依然专心致志。

    直到另一道声音不期然闯了进来。

    “我说你俩也收敛点,”那人的声音安静平缓,不像李少君和金宝宝那么叽叽喳喳,“小秋是最不喜欢别人说他家里人的,上次不是连他舅舅的面子都没给吗?万一……”

    是唐乐。

    下意识地,叶知秋猛地张开眼睛,一时与唐乐四目相接。

    卡座的灯光其实很柔和,可叶知秋还是被刺得重新闭了闭眼。

    而对面唐乐,则半张着嘴愣在了原地。

    刚刚那一瞬间,叶知秋的眼神冰冷锐利到犹如冰刃一般,让他下意识闪避了一下,连呼吸都近乎停滞。

    等再回过神时才发现,叶知秋已经重新闭上了眼睛,好像刚才那一下完全是他的错觉一般。

    卡座里的灯光朦胧昏暗,唐乐悄悄松了口气,或许刚刚真是自己看错了也说不定。

    可这个念头刚起,叶知秋重又张开了眼睛。

    只是这一次,他并没有看他。

    叶知秋在看金宝宝和李少君,很认真,很专注。

    眸光也再没有刚开始的那种犀利冷漠,而是变得十分温柔眷恋。

    叶知秋长得极好看,尤其那双眼睛,浅棕色眼眸略染了一点点灰,格外深邃漂亮,专注看人的时候像是极多情,会说话一样。

    而同时,他眼尾狭长,微微上翘,所以脾气上来时又自然而然地透出些可爱的骄纵来。

    可无论是刚刚的冷漠锋利,还是现在这样的温柔专注,却都是唐乐所陌生的。

    叶知秋一向是轻快的,张扬的,像一汪一眼就能望到底的,清澈透明的湖泊,而不该是现在这样,让人捉摸不透。

    只是还未容唐乐多想,金宝宝已经眼尖地发现叶知秋醒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宝,怎么样,头还疼不疼?”他一连串地过来问,抬手轻贴在叶知秋额头,“都怪中午那群狗逼灌酒灌得那么疯。”

    “要不我先送你回家,”李少君也凑过来,“我就说你喝多了喝多了,你就是不听,来,谁还没有个特殊情况,喝多了咱们就下次再聚,兄弟这么多年了……”

    他偏头问唐乐,“对吧,乐乐?”

    “我也是一样的想法,”唐乐笑盈盈地点头,“要不,我去要点温水,喝点水再走也好。”

    他说着起身,往吧台方向走去。

    “那我们喝点热水……”李少君话说了半句忽然卡了壳,他慌了一下,嗓音里全是无措,“怎么了,怎么了,这还是我们秋爷吗?眼睛怎么红了?”

    叶知秋性子倔,爱面儿,一向是不善认输不爱妥协的,从小到大,这还是李少君第一次见他红了眼睛,一时人都慌了。

    可叶知秋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因为这一刻,他清晰地感受到了金宝宝掌心柔软的温度,也闻到了金宝宝身上宝宝霜的味道。

    金宝宝皮肤容易过敏,从小到大都用宝宝霜,虽然香腻腻的,但很好闻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还有李少君身上海盐般清新的香水味儿,即便掺了酒香,也依然好闻。

    李少君骚包,爱打扮,连香水都是特意找调香师订制的独一家,叶知秋绝不会闻错。

    如果只是死后的幻境,不该这么清晰真实才对。

    虽然叶知秋看不到自己,但他能清晰地看到金宝宝和李少君---他们都还是少年时的模样。

    那么生动,那么鲜活……

    好像他真的回到了十九岁,命运转折点的那一晚。

    这个想法让叶知秋不自觉一怔,随即心脏重重跳了起来。

    下意识地,他双手悄悄握紧,不算长的指甲陷入掌心柔软的皮肉,带来了无比清晰的疼痛感。

    叶知秋记得很清楚,庆功宴上,他被那群二代们灌了不少酒,所以到了会所没多久就靠着角落睡着了。

    而眼前的情形,就好像他刚从那场小憩里醒过来,好像他后来所经历的一切从来都没有发生过……

    他不过刚刚睡了一觉,醒来后依然青春年少,意气风发,那所有的伤害与痛苦,不过是他短暂的一场梦境而已。

    见他怔怔着一言不发,这会儿不仅李少君,就连金宝宝也慌了:“怎么了,小秋?你别吓我。”

    李少君更凑近了一点:“我们都在呢。”

    叶知秋抿紧唇瓣,好半晌才艰难开口。

    “没事儿,”他的嗓音微微沙哑,问,“今天几号?”

    即便早已猜到今天的日期,他仍忍不住再次确认。

    “今天11月7号,恰好立冬,你开庆功宴的日子,”闻言金宝宝和李少君不觉对视一眼,更担心了,“小秋……”

    这么重要的日子,叶知秋怎么可能会忘记?

    “上午确实喝多了。”见两人小心翼翼又满脸担忧的样子,叶知秋忽然笑了下。

    “啊,天哪,你刚刚吓死我了你知道吗,”金宝宝果然不疑有他,他站直身体,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,“我就说嘛。”

    “走走走,回家。”李少君也不等唐乐的热水了,弯腰就要扶叶知秋起身。

    叶知秋抬手止住他的动作,顺势往卡座深处靠了靠。

    “再坐会儿。”他说,“不是说好了今晚大家一起喝一杯吗?”

    “少君,”他抬眸看向李少君,“去点最好的酒,小爷今天请客,咱们不醉不归。”

    “得了吧你,”李少君无语,“你以为自己现在很清醒?”

    金宝宝也不太赞同:“你到底还行不行啊?咱不来硬撑的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才十九岁,怎么就不行了?”叶知秋似笑非笑地抬眼,又像往常一样在李少君小腿轻踢一脚,支使他,“快去。”

    短短的片刻间,叶知秋已经通过各种方式确认:他重生了。

    重生到了他命运转折点的这一天。

    他不离开,是因为他知道,唐乐根本不是去为他要热水,而是去请齐鑫了。

    唐乐其实一直都在关注着他,即使他刚刚睡着的时候。

    也正因此,他刚刚第一次张开眼睛时,他们才会那么巧地四目相对。

    而之前李少君和金宝宝的谈话之所以转到陶若晴身上,也完全是因为唐乐巧妙又刻意的引导。

    所以上一次,他才会将李少君赶走,让齐鑫有机可乘。

    否则,以李少君的脾气,只要他稍微露出一点儿不耐,齐鑫就绝没有在他面前开屏的机会。

    齐鑫是受陶若晴邀请,来参加他的庆功宴的。

    他外形不错,算得上英俊,只可惜庆功宴上的青年才俊太多,他立于其中并没有特别出挑。

    庆功宴从中午时分开始,直闹到下午四点多钟,叶知秋笼共也就看了他两眼。

    第一眼是陶若晴将齐鑫介绍给他的时候,第二眼是齐鑫过来向他敬酒表示祝贺的时候。

    庆功宴结束时,叶知秋早把这人忘得一干二净。

    可当晚,就在他把李少君赶出去后不久,齐鑫却忽然抱着火红的玫瑰款步而来,在众目睽睽下向他深情告白。

    叶知秋身边从不缺追求者。

    齐鑫这样的场面,他见得太多,根本不会放在眼里。

    可偏偏齐鑫好像对他格外了解一般,那一晚,他精准击中了酒醉后叶知秋的弱点。

    当年以为天注定的姻缘,现在想来,不过是别人长时间处心积虑的预谋和算计罢了。

    而唐乐,就是这其中一环。

    唐乐是陶若晴的人,叶知秋是很久很久以后才发现的。

    而后来,他再无翻身可能,可唐乐却被叶知夏夫夫带入娱乐圈,成为了圈内有名的造型指导时,他才真正确认了自己的猜想。

    也是那时候他才知道,后来金宝宝找唐乐争吵也全是为了他。

    那次剧烈争吵后,金宝宝驾车离开发生了交通事故,最终失去了一条腿。

    都是为了他。

    桌角放着烟盒,叶知秋垂眸漫不经心敲出一支来。

    他没有点燃,只下意识地夹在修长指间把玩。

    唐乐不是去请齐鑫了吗?

    那他就等着。

    等着将齐鑫之前给自己的那些不幸与屈辱--

    尽数奉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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