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小说网 > 玄幻奇幻 > 穿越荒年,我要提升全朝幸福指数 > 第31章 抵达南阳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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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目送落三离去后,林高月开始一一回答着大家的问题,讲述着自己的遭遇以及被救的经过。

    她抬头才注意到亲爹的额角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。她伸出手,点了点那道疤:“阿爹,你怎么破相了?”

    “这……叫男人气概!”林山财目光游离,吞吞吐吐。

    见他如此不在意,林高月的眉毛抬了抬。在她的记忆中,亲爹可宝贝这张脸了,这是怎么了?

    她的嘴角拉成一条直线,故作生气地说:“阿爹,究竟是怎么回事儿?”

    林山财讪笑道:“不小心摔的。这点小伤算什么?”

    正待这时,王梅珍和林高文异口同声地说:“小宝,都怪我。”

    林高月转头看向两人,只见他们满脸愧疚地看着自己。她心中一暖,安慰道:“大伯娘、大哥,别这样说。谁也不想遇到这样的事,况且,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?”

    真的不怪他们,是她运气不好被抓走了,但又命好,被大胡子几人救下。

    李茹走上前,拍了拍王梅珍的手背,露出了久违的微笑。

    林秀也牵起她的手,摇来摇去。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大白兔会和小妹一起回来,但看到他们都平安无事,她也跟着开心地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借此机会,李长茂也讲述了自己的际遇。

    程夫子沉吟了片刻,说道:“长茂,这是个机会。”

    李长茂摩挲着木牌,抬头说道:“等咱们到了襄阳,我想带着翠儿和木子一起去南召找那位前辈。”

    他本无意离开李家,直到小宝被掳走失踪。前辈的衣袂翩然,恩人的矫健身姿,都让他迫切想要变强。也许拥有了足够的实力,就能免去这些意外。

    李家村本家有一位排行第二的叔伯辈,年轻时曾是一位武师。后来他回到村里,将一身本事传授给了村里的几个小子。

    李长茂的太爷辈是从外乡流落到此地的,因此,他并没有资格去习武。林老太之所以被迫离开家门,也全因她的嫂子是本家的直系。

    这便是,他一直深藏在心底的梦。

    听完这番话,几家人神色各异。

    李老太和李老爷子面面相觑,有些无可奈何。他们知道,李长茂一旦决定的事,很难有回旋的余地。李世金抓了抓裤腿,开口道:“阿爹,带木子去吧。他自幼活泼,我在家照顾阿爷阿奶。”

    他们家一个男丁都不留下,那不是给姑姑家添麻烦吗?再说了,他并没有遗传到阿爹的大力气,相比之下,他更喜欢平稳的日子。

    李长茂何尝不知家人的担忧呢?他本打算等安定下来,为家里雇个仆人来帮忙减轻负担。不过这样安排,也算合理。

    他拍了拍李世金,爽快地答应了:“行。”

    林高武的失落感愈发强烈,他多么希望,被李长茂带走的那个人会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林芹低头轻叹,脚尖在地上划过。自逃荒开始,她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像个女子。

    曾经,她只想随便嫁个人,为阿爷养老送终,这样度过余生。可现在,她本能排斥这种想法,渴望改变,不想依附于他人。

    林高月未曾想过,刚刚团聚,又将别离。说起来自家舅舅英勇不凡,且头脑灵活,在这乱世之中,若能有一个机会施展才华,合该一试。

    这边,落三刚走没几步,一道熟悉的身影伫立在前方。他定睛一看,抽了抽嘴角。程叔转过身,脸上露出高深莫测的笑容:“好巧啊,三儿。”

    落三抽了抽嘴角,汗颜道:“程叔?!”都多大年纪了,还玩跟踪这一套。

    “阿东让我来的。”程叔抢过林家送的谢礼,低着头一件一件拿出来,“莫不是把家底都掏空了?”果然还有“糖”,他暗自窃喜,小娃娃不老实呀。

    剩下的物品中,还有十两银子、一块棉布、一罐盐、一个葫芦和几个竹筒。程叔看着这些东西,交代道:“将棉布和银子送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落三应了一声,便消失不见。程叔望着他的背影,拿起竹筒,打开盖子喝了一口,疑惑自语:“如此甘甜,莫不是山泉水?”

    当落三返回时,林家一行人已经准备出发了。林高月坐在大白兔背上,大喊道:“落三哥!怎么了?”

    他走近后,伸手递给林山财,说道:“这两样你们自己留着。”言罢,他正要离去。

    林老太急急招手喊道:“恩人,这罐子里还有自家做的吃食。劳烦了。”听小宝说他们都躲在地窖里,想必没有什么吃的。

    落三想起他们之前的窘境,确实没有人能够做饭。他收下了林老太递过来的罐子,道完谢一跃消失。

    林山财揭开那层柔软的棉布,只见几粒碎银静静地躺在那里,在阳光的闪光。

    随着脚步声响起,他们的心中对那几位不愿留下姓名的侠士充满了感激之情。

    林山财打开棉布,果然见到里面躺着几粒碎银。待林家收好东西,心中越发感激那几位不愿留下姓名的侠士。

    林高月望着那道愈显模糊的身影,略显伤感,这一别,不知何时再次相见。

    “让你归还银子,怎么又抱回来个罐子?”程叔背着包袱,站在路边,狐疑道。

    落三面无表情地回答:“吃食罢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臭小子,现在是什么世道啊。”程叔背着手,来回走了两步,“罢了,等有机会再还吧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同回到地窖时,大胡子正坐在床边闭目养神,听到动静后缓缓睁开眼。

    “阿东,小娃娃的家里人可真是不错。”程叔坐到他身边,详细地和他讲述了林家的回礼,特别提到了那三颗糖。大胡子听后,嘴角微微上扬。

    少年打开桌上的罐子,看到里面装的冬菜、一袋粟米和十几个杂粮馒头,咧开了嘴。在这荒郊野外,几个不会做饭的男人日子过得有多惨,连烤肉都难以下咽。

    大胡子注意到他的情绪变化,慵懒地道:“怎么了,谨之?”

    谨之眯眼笑道:“今日终于不用吃那些难以下咽的‘猪食’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下意识地向后一闪,只见一把锋利的长刀“锵”的一声,插在了他刚才站立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你!找!死!”那人一字字挤出牙缝道。原来,一直以来都是他负责众人的吃食。

    谨之眼中闪过一丝戏谑,理了理衣袖,道:“看来你的心情确实不好啊,阿七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了村子,在空地上追逐打斗起来。

    一个时辰后,六人围坐在破旧的木桌前,一人一口,就着冬菜吃着馒头。

    林高月一行人跟随着长长的流民队伍,踏入了南阳府境内。一路上,他们淌过仅及膝盖的湛水、沙水,绕过巍峨的长城山。

    眼见这不断壮大的流民群,不时传来咳嗽声和低语声。林山喜仰头看了看,与骡子上的程夫子说了两句,飞快地闪进人群之中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努力,他在前方的队伍中追上了一辆略显破旧的马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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