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0小说网 > 游戏竞技 > 诸天:从斗罗开始落墨 > 第五百零七章.豪爽的薛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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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向问天改名号,那都是后来的事了。

    只有从一位大宗师手下活下来,才会明白那个“天王老子”的外号究竟有多自不量力,自欺欺人。

    林朝辞倒不知道向问天在走的时侯就做好了改名号的心理准备,骑着马,将手中的长弓“终末嗟叹之诗”挂在马鞍左侧的挂钩上,用卡扣锁死,这才踏着泥泞,驭马,向薛蟠等人走来。

    不少薛家的家奴好似见了鬼一样。

    倒也不能怪他们。

    就算是在黑衣人手下时,这批不堪大用的家奴都只剩下了任人宰割的份儿,眼见杀黑衣人如割草般的凶神,驭马走来,好似一只猛兽徘徊于身侧,没被吓的大小便失禁已经是很不错了。

    就连薛蟠,也被吓的不清。

    只是,士别三日,当刮目相看。

    若是半年前的薛蟠,见到了这等凶人定会吓的手脚发软,但如今的薛蟠,却经历过了卑躬屈膝,经历过了江湖截杀,心性早就不可与往日同语,又见来者是一位容貌年轻的少年郎,几分豪气涌上心头,似乎见到他梦想中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江湖一般,哈哈大笑一声,竟主动迎了上去。

    把一种薛家家奴看的一愣一愣的。

    不明白自家这位大爷又在发啥疯。

    林朝辞倒是一点都不意外。

    他不敢说自己很了解薛蟠。

    却也知道薛蟠此人的性格。

    因对容貌俊秀的柳湘莲不怀好意,被柳湘莲揍了一顿,反倒不打不相识,和柳湘莲成了朋友,更是为走失不见的柳湘莲愁的连饭都吃不下,是一个集颜狗、讲义气于一体的狗大户。

    薛宝钗则不然。

    薛宝钗向来是自扫门前雪。

    能入她眼的人,寥寥无几。

    也就是林黛玉,能算一个。

    贾宝玉什么的,都有为家族思量的份额在内,所谓的婚姻,并不纯粹,更像是一种利益共享。

    如王熙凤与贾琏。

    如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婚姻。

    哪有什么后世的自由恋爱啊?

    都是一纸婚约,照着执行就是了。

    故此,林朝辞也没绷着脸,若非日月神教的手伸的太长了,他也不会改道,走这条路,薛宝钗与薛蟠,还有薛姨妈,是此方世界中的大气运所在,那些神神鬼鬼,像什么警幻仙子、渺渺真人、茫茫大士,也不过是借气运修炼的人,这要是让向问天率领日月神教教众得手了,此方世界的气运会大大折损,别管日月神教背后,是否有那个世界的世界意志作为推手,他作为红楼世界钦定的崽崽,肯定是不能让这种折损气运的事发生在自家的。

    薛蟠倒不知道这些。

    近了前,看的愈发清晰。

    更是让他情难自禁的生出结交之意。

    林朝辞的穿衣风格,乃至精神面貌,与这方世界里的常规风格大相径庭,乌黑短碎的头发,看上去稍显怪异,却与发髻相比更清爽整洁,不邋遢,也就没有什么龙须眉的造型了,卡其色的风衣敞着怀,翻飞的衣角给他带来了几分飒爽之姿,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衬衫,遮不住隆起的肌肉,下身则是一件藏青色的牛仔裤,裤腿扎在棕黄色马丁靴的鞋帮里,只要穿衣的人,自身的容貌不是太难看,一般都能说得过去。

    而评价一个男人的容貌是否帅气,也要看评价者的个人喜好,就像有些女孩喜欢小弟弟类型的,有些女孩就喜欢霸道总裁类型的一样。

    只要一个男人的目光足够有神……

    在容貌上没破相……

    鼻梁稍高一点,眼睛稍大一点……

    就算是一个标准的帅哥了!

    若还是不够帅,可以试着换个发型!

    能驾驭住寸头的帅哥,不一定能驾驭住古装长发,能驾驭住中分的帅哥,不一定能驾驭住短碎发。

    更不用说林朝辞的骨相接近完美。

    就像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一样。

    内功在身,气质也不会太差。

    嗯,云中鹤、田伯光等人例外……

    故此,还没等林朝辞开口,薛蟠就猛的一抱拳,脸色依旧苍白,显然,呕吐的后遗症还存在,却学着江湖人的常用礼节,大大咧咧道:“在下薛蟠,此次,多谢兄弟拔刀相助了,不知兄弟可否留下姓名,来日若有所求,我薛蟠但凡眉头皱一下,都不算是爷们儿!”

    “薛蟠……”

    林朝辞慢悠悠的重复了一遍。

    似乎是在品味这个名字。

    不过,倒也没品味太长时间,只是稍稍等了一两秒,便话锋一转,从马背上跳了下来,伸出了手:“你好,我叫林朝辞,林就是山林的那个林,朝辞则是朝辞白帝彩云间的朝辞。”

    朝辞白帝彩云间?

    薛蟠眼神一亮。

    在林朝辞无语的目光中,不明是非的夸道:“林兄,你这文才也不是盖的啊,这诗写的真好,朝辞白帝彩云间,莫非,林兄你是来自于,那江湖之中,绝顶高手王仙芝所在的白帝城?”

    刚刚揭开竹帘的薛宝钗,闻言,小手顿时就是一抖,欲言又止的放下竹帘,表示不认识这个丢人的哥哥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可是有诗仙诗圣的。

    那诗仙李白更是江湖中的陆地神仙。

    被江湖尊称为“青莲”剑仙。

    没文化可以。

    但出来丢人就是伱的不对了。

    林朝辞也没想到自己的名字还可以这样解释,嘴唇动了动,一时半会儿,还真找不出什么毛病,似乎薛蟠的说法,也挺符合逻辑的。

    只好露出一个不失礼貌的微笑。

    与薛蟠握了握手。

    随后,挑起了另一个话题:“皇商薛家之名,我早就有所耳闻了,不过,倒也不怕薛兄笑话,我指的有所耳闻,是听江湖流言说过,薛家嫡女为绝色佳人的耳闻,未曾想今日于此得见薛兄,想冒昧的问一句,是真的吗?”

    只要你夸我妹妹,你就是我好兄弟。

    薛蟠一阵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自来熟一般的和林朝辞勾肩搭背。

    拍着林朝辞的肩头,挤眉弄眼:“那还能有假?”

    说归说。

    分寸还是有的。

    还没傻到让薛宝钗下来见人。

    一边吹嘘着妹妹的容貌,一边打探着林朝辞的去意,其实,倒也不算吹嘘,薛宝钗集大气运于一体,别说是名门贵女了,便是那练了武功的绝代佳人,如黄蓉、婠婠、小龙女等人,颜值与其相比,也只是在伯仲之间,就像那王语嫣一般,每个世界总有那么几个绝代风华的人物,不在于她们是否练了武功,就是长的好看。

    那句话怎么说来着?

    天生丽质难自弃!

    薛蟠说话很有分寸。

    这倒不是天生的。

    而是在这半年里被逼出来的。

    只是抬眼一打量,就看出了林朝辞必定不是出来踏青或春猎的,故此,虽说很想招待一下林朝辞,聊表谢意,却也不好耽误了林朝辞的行程。

    先问林朝辞欲往何处。

    再问林朝辞是否着急。

    若林朝辞想去的地方,与他们不是同一个方向的,那就只能将此恩铭记于心,等将来有机会,再回报,若林朝辞想去的地方恰好与他们是同一个方向的,且,林朝辞本人并不着急,那就好酒好肉的招待着,患难见真情,日久见人心,更别说,林朝辞不仅救了他一家人,还拥有一身令他梦寐以求的武功了。

    谁年少时,还没个大侠梦呢?

    感谢书友20230301105373941464的100打赏。

    (本章完)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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